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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包保工作日志范文汇总 信访接待工作日志(5篇)

时间:2019-07-24 0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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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包保工作日志范文汇总 信访接待工作日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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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访包保工作日志范文汇总一

一年来我镇共受理信访案件27批339人次,已妥善解决26宗,其余1宗也逐一落实了包案领导和职责单位。网络问政案件33宗,其中68宗是重复案件,共101宗,全部按程序办理并及时回复。上级转办案件52宗,已全部按要求进行调处回复。

一、领导重视,职责落实

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视与否直接关系到信访工作的成效,关系到信访矛盾处理结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些案件的调处,党政领导都是以身作则,亲自组织调处。党委书记组织党政班子定期进行重大状况和矛盾纠纷研究会,分析当前形势及隐患并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同时,为了落实职责、加强网络建设,真正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在各村成立了村级信访调处组,并有一名村级信访联络员。镇党委、政府结合我镇实际状况,对信访会议制度、信访案件处理、信访工作领导职责追究等都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还对领导信访日接待作了详细安排,进一步落实了职责。

二、强化基层信访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基层是信访的源头和解决问题的主战场,抓好基层信访工作是历年来我镇信访工作的重点。首先,深入基层同基层一齐处理“热点、难点”问题。个性是在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大包案”活动中。全镇干部多次深入“热、难点”问题较多的村、组织开展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潜力,使超多的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了妥善处理。其次,为使基层信访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委会要做到工作量化、细化,基层抓落实。再次,抓排查,提前知情早介入。镇信访办督促各村委会按季度做好“热、难点”问题的排查,定期分析全镇信访形势,了解掌握基层信访动态,同时,进行跟踪处置并及时将排查状况报送信访办。

三、加强宣传教育,扩大《条例》的浸透力

我镇把对《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20xx全镇普法宣传的重点来抓,努力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迅速制定了马安镇学习贯彻《广东省信访条例》,加大宣传力度,透过开展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海报、小册子、宣传片等形式。目前我镇悬挂宣传标语115条、发放小册子5000份。

四、制度落实,出色完成任务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热难点问题,我们一向高度重视,落实职责,使各种问题及时得以解决。全镇十四个村(社区),每个村由一名党政领导牵头,并设多名镇包村干部,实行对所辖村“热、难点”问题解决。针对反映上来的问题,对合法合理的,限期解决,对解决落实的重大问题、热点及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公布,给群众一个明白。对能办理而未办理的,对因个人失职造成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要追究带队领导和相关职责人职责。对因超越职能范围或其他原因无法一时解决的,做好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谨防越级访、重复访的出现。

五、各部门协同作战,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

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是当前的热点问题,面广量大,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与党和政府全局工作的关系异常密切,单靠信访部门是不够的。因此,镇党委、政府对全镇重大突出的问题作出决定,对出现的问题由各自分管的领导亲自挂帅调处并写出书面调处意见,取得了较好效果。我们强化综治意识,构成了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结率。

六、努力做好xx届四中全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为做好xx届四中全会期间的信访工作,我镇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工作措施,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加强xx届四中全会期间值班应急工作,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确保联络畅通;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同时,结合我镇实际状况制订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由于我镇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职责到人,在xx届三中全会期间辖区没有发生群众越级到省、市区上访事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七、用心组织开展领导下访活动

我镇在开展领导下访活动中,党政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15批192人次。已妥善解决14宗,其余1宗也逐一落实了包案领导和职责单位。透过开展大接访活动为干部与群众搭建了沟通的平台,透过“应对面接访、心贴心交流、实打实解忧”,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构成了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合力。

推荐信访包保工作日志范文汇总二

今年以来,正路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通知精神,从狠抓信访工作机制入手,加强对信访工作督办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上半年共处理信访案件4起(其中乡上4起,村上0起),结案率达到100%,共排查矛盾纠纷33件,化解32件。全乡未发生重大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乡党委抓住乡村两级信访工作责任这一关键,层层落实责任制。首先,乡党委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由政府乡长和主管信访的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具体负责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调研解决重大信访案件,对各村实行村支书负责制,明确责任,此外,把信访工作纳入村级工作千分考核内容,按指标完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评先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各村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其次,实行乡领导班子成员每日值勤接待制。乡党委根据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对乡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了轮班值勤,发现群众上访及时处理,决不拖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给上访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按期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第三,进一步明确了乡主管部门、各村负责人岗位责任,时限要求及责任追究。对处置不力,造成越级访的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健全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制度约束

为使信访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我乡在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方面下了狠大功夫。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接待制,信访工作联络制,信访岗位责任追究制,下派工作组制,矛盾纠纷排查制等五项信访工作制,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到底,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使信访处理工作开展的更顺利,更及时。此外,加强信访档案的管理,对信访案件及时登记,并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载,为以后的工作留下珍贵的资料。在硬件建设方面,我们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和矛盾排查中心,做到了办公地点、人员、资金三到位,对各项工作制度全部上墙,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细化矛盾排查

为切实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信访矛盾不出村,不出乡,我乡在乡村两级组织设立乡专职信访监督员和村级信访信息员,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排查网络。乡信访办定期听取村级信访信息员的汇报,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确保了矛盾不被激化。

四、建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搞好案件处理

第一,乡主要领导包案,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乡党委书记或乡长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调度,拍板定案,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例如:正路村村民郭德元和李忠东因宅基地旁公用的场地所有权引发矛盾的案件,由乡长李自科亲自出面调解在照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达成谅解协议,使这一矛盾纠纷得到解决。

第二,派驻工作组,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上访案件或是群众矛盾比较尖锐的案件,乡信访办就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调查解决。一方面显示政府的重视程度,平息群众情绪,另一方面便于在较短的时间,查清事实给群众一个明白。半年来,共派驻工作组进村调查2次,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第三,强化调度和督导。为确保将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群众的重复上访。我乡加大对信访工作督导力度,乡上每周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调度会,由主管信访的纪委书记汇报一周来的的信访苗头及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对重点案件,集体协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案件的及时解决。

当前信访形势的分析:

对当前的信访形势,从总体来看不容乐观,主要原因是:今年是村委会换届年,许多村班子被调整,隐藏多年的一些矛盾又有新抬头,再加上我乡是干旱地区,群众经济条件不太好,反映民政救济方面的问题比较多,主要表现是:

一、信访总量持续上升,已对社会稳定构成影响,据统计今年我乡群众上访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5%。

二、反映村干部廉洁方面的案件占很大比例。大多数是无中生有,想借机整垮班子以达到个人目的。

三、反映救济款物发放不公也占一定比例。

对此,我们认为针对这种形势,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推荐信访包保工作日志范文汇总三

信访制度作为中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就实际情况而言,近几年来,这一民意渠道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下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现行信访救济机制在大量社会矛盾面前表现出的软弱和力不从心,群体访、重复访和赴省进京访上升幅度大,法院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且不断加强维稳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信访压力却未见明显下降,且矛盾化解成本日趋增加,陷入了“出力不讨好”的窘局。这种十分尴尬的局面,不仅严重影响法院的正常工作,也损害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如何让这种优良的表达民意制度在法院里再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涉诉涉法信访问题,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总体上讲,近几年来我院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信访秩序基本正常。但是在每次院领导接待日时,来访的重访率呈上升趋势,要求面见领导的来访人数不断增加。我们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缺乏统一规范

目前法律对涉诉信访的内涵、处理程序、处理原则、违法制裁等内容缺乏统一的规范,客观上给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了诸多困难。比如,对当事人滥用权利缺乏法律约束。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但是,部分当事人滥用这一权利,有的就同一问题到处申诉、上访、无理纠缠,甚至辱骂、威胁法院信访工作人员,重复访、越级访、闹访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法院正常的信访秩序和工作秩序。还有的当事人暴力访或以上访为名干扰审判秩序,但法律对这些行为的处理缺乏规制,解决信访难题的办法不足,信访工作一定程度上出现被动,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再如,目前申诉人对同一案件、同一问题,多次上访申诉或控告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上访人曾数次赴省进京上访,虽经多次协调,相关领导甚至多次与其对话,但效果并不明显。还有些案件的判决结果是正确的,但一些当事人抓住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瑕疵,如手续不规范、文字有误、承办人员言行有些欠妥等到处上访、控告。

据统计,12月至12月上旬,我院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仅指通过我院信访窗口)266人次、人民群众来访53人次;

共开展院领导接待日活动22次,总计接待各类上访人员595人次,其中初次到我院上访的仅仅95人次,占总数的15.97%,也就意味着高达84.03%的上访人员是“老上访户”或者“上访专业户”。有的案件已经进入再审程序,当事人依旧上访;

有的案件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听解释、不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只要是有院领导接待日就来上访,变相给相关业务庭(包案专班)和审判执行人员施加压力;

有的经过我院、省高院再审并作出了裁判,当事人总认为法院的裁判错误坚持上访要求“纠错”。信访案件操作处理的不规范、不统一、不得力、不协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信访案件数量多、问题突出、矛盾尖锐的现实情况,不利于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罢访。

(二)忽视涉诉信访的诉讼性

涉诉信访与行政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信访不同,有其自身特点,根本区别在于涉诉信访工作具有诉讼性。法院涉诉信访绝大多数表现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告诉、申诉和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诉讼行为,其诉讼性主要表现为请求法院启动诉讼程序。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对告诉、申诉和申请再审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诉讼程序。对符合法定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反之,则驳回申请。然而,在现行信访制度中,当申诉人向国家机关申诉,国家机关认为申诉人有道理的,即以“有错必纠”为由要求法院复查进入再审,以息事宁人。有的新闻媒体仅听一面之辞便对法院裁判妄加评论,严重损害法院裁判的权威。

(三)目前一些处理办法有误导倾向

当前相关机关对待一些老大难信访问题的态度和处理结果,很容易让人产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印象。有的为求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原则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的人得到一些好处,甚至赔钱了事,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访缠诉人的气焰,容易造成误导。此外,目前各级组织对进京上访很敏感,进京上访人数也已成为考评各级组织的一项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上访人员坚持过高或无理要求,更动辄以越级赴省进京上访来要挟各级组织,给法院施加压力,或利用重大活动、传统节日、“两会”期间择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仅从去年年底的市五次党代会到今年的全国“两会”、省十次党代会、“十八大”几次重要会议召开看,我院一方面要专门派人到北京、武汉值守进行接访,另一方面还得安排干警在xx火车站、长途车站巡视,一旦发现上访人员就必须劝阻,未发现但接到通知的也必须派人把这些上访人员接回。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上访人员在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上访或者威胁上访的不良风气,也根本无利于问题的解决。

(四)对司法权威构成冲击

虽然我们必须坚持“有错必纠”,但在我国现行再审制度下,法院裁判生效后处于随时可能被提起再审的状态,导致既判力的软化,损害了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有些上访人员拿着生效裁判直接到高一级法院甚至北京上访,上访者只要拿到上级机关开具的一份催办函便以为拿到了“尚方宝剑”,要求法院解决问题,不解决就又上访,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

(五)信访责任人的确定和考核存在不合理之处

有的部门将凡是与诉讼沾到一点边的信访都推向法院,既增加了法院的信访负担,又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此外,目前从上到下把申诉控告、进京上访的人次作为考核各级组织称职与否的一项指标,有的甚至采取“一票否决制”,这种考核办法不仅会变相地引导各级组织去限制公民的上访申诉,而且会使得部分申诉人动辄以越级上访、进京上访来要挟解决他们也许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诉求”。

(六)相关机构之间工作协调不够给力

比如有的信访案件,当事人找到法院,我们审查发现不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解决的事情,在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后长时间没有回音,或者解决问题的态度消极、敷衍,进而导致当事人又反过来不停在我院、上级法院上访。有些最高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湖北省委等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我们在转交、督办后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回复的寥寥无几。有的当事人在我院缠访,我们限期要求相关基层法院把上访人员接回,真正按照要求落实的也相当有限。

(一)当事人方面的原因

少数当事人欠缺相应法律知识,对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存在一定误解,虽然经过多次的解释工作,但仍然不能正确认识,从而导致了不断重复上访局面的形成。例如遇到由于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时,当事人仍将责任归结到法院,指责法院执行不力。特别是对于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自身应当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参与诉讼所需承担的风险,有些当事人缺乏清醒的认识。

还有一些当事人受社会舆论影响,案件一进入诉讼阶段就先入为主地怀疑法官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但经过调查证实,所反映的问题纯属无中生有。部分当事人坚持“权大于法”的人治观念,不相信法律和司法机关,把问题的解决寄希望于法外行政权力的干涉,认为只有找到更高级别的官员才能把事情“摆平”。一些长期上访人员无视法律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不讲诚信,在我院通过协调、司法救助等方式给予他们合理补偿、他们也作出书面承诺不再上访的情况下,款项一拿到手马上继续上访。个别人甚至在网络上辱骂、攻击、诽谤办案人员,向最高法院等领导机关公然威胁问题不得到解决就要制造惊天动地的血案;

也还有个人上访人员威胁要进京告洋状,要报复办案人员及其家属。部分上访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的欠缺、做人做事基本原则的丧失,导致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办案人员长期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也使得信访工作更加难以取得实质效果。

(二)法院方面的原因

1、法官办案效率不高。主要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责任意识不强引起,有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案件久拖不决,使当事人对法院、承办法官产生不信任或抵触情绪,进而引发信访。

2、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强。少数法官态度粗暴、执法不文明,致使当事人对于法官是否能够公正执法产生怀疑;

甚至有极少数法官被金钱、人情关系所惑,徇私枉法,导致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服、不满引起上访。

3、审判质量不高。有些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不够透彻,承办法官又没有做好解释息诉工作,致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能接受;

有的没有考虑执行效果,使得执行起来很困难,当事人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只能不断信访讨“说法”。

4、“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执行法官执行不力,执行拖拉,没有急当事人所急,甚至出现违法执行,这些也是引起信访的主要原因之一。

5、少数接待法官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来访人的思想工作。来访的群众大多心情比较激动,容易产生抵触情绪,接待人员若不针对性地做解释说服工作,极易导致重信重访事件的发生。还有的承办法官对当事人初信初访处理重视不够,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从而引发当事人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客观上引发了一部分信访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复杂的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客观上给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带来了新的挑战。但有些矛盾的彻底解决需要社会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2、公众对法院执行效果的期望值过高。打官司尚有败诉的风险,执行上更是如此。执行效果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比如申请执行人没有积极地提供执行线索,或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等。有些当事人对此不能正确认识或明知道这一点,但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仍然不断地上访、控告。

3、信访工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盘棋。信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有些虽涉及到法院工作,但不是法院独家力量所能解决,需要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协作配合。如有时法院在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单位,但相关单位没有及时、妥善处理,从而引发了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4、部分媒体的误导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重复上访、缠访不良风气的形成。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反映的信访问题大多是百姓受冤屈,并最终通过不断的上访得以平反或者解决,而对于一些无理取闹者却缺乏相应的报道。这就给老百姓造成了一种印象,似乎凡是信访问题肯定就是法院或者其他机关的责任。同时,人民群众处于弱势地位,客观上也更能获取来自各方面的同情和关注。而事实上,由于一些当事人对法律问题不能正确理解,盲目地将媒体上宣传报道的案例作为典范进行效仿,从而加剧了一些信访问题不断反复、久拖不决的现象。

5、个别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对当事人的挑拨。比如当事人想上诉,但有些律师、法律工作者就对他们说上诉要交诉讼费,且如不能胜诉,上诉费就是白交,不如申诉、申请再审,从而导致来信来访的增多。此外,有些律师因为拿了当事人的钱,没有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就怂恿其不断地信访。

6、各级部门对信访工作的过高要求给信访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目前,上级部门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严格限制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人员,这在一方面表明了上级部门及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另一方面也易使信访人员产生逆反心理,上面越是重视、越是限制,他越要到处写信、上访。

(一)提高认识,规范审判和执行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1、加强法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还必须从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公正执法、狠抓办案,以质量为中心,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办案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力度等措施,有效地促进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效率的提高,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2、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通过开展多样化、经常化的教育活动,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全部过程中来,杜绝工作中的“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及时教育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司法廉洁。

3、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应当准确表述当事人的诉求,对证据的采信与否论证清晰,在说理部分要充分运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讲明,做到“胜败皆明”。当事人对裁判有疑问和异议的,承办法官要做好答疑和解释工作,使其真正做到服判息诉。

(二)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1、要大力加强现代司法理念的宣传与普及工作,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提高社会司法裁判终局意识,树立司法权威,使每一位当事人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和程序解决自身遇到的问题。

2、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在当事人首次来咨询、立案的时候,对当事人进行正确的诉讼引导,使当事人在进入诉讼程序时了解一些基本的裁判规则,了解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客观地认识自己的诉求,理性地对待法院的裁判。

3、完善释明制度。释明制度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诉讼知识不足的困境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明确、有矛盾,或者不清楚、不充分,或者当事人误认为自己提出的证据已经足够时,法官依据职权向当事人提出关于事实及法律上的质问或指示,让当事人排除不正确和矛盾的主张,澄清不清楚的主张,补充不充分的证据。完善释明制度,平衡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差异,引导当事人充分陈述、充分举证和质证,有利于案件的公正高效裁判。

涉诉信访案件的解决,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只要我们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形成破解信访难题的合力,就会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案件。

(三)完善改革信访机制,统一处置标准

1、要严格明确涉诉信访案件。不能将当事人依法定程序表达请求,对当事人上访所反映的、正在审理程序中案件,一概纳入信访案件范畴,进一步严格要求,明确信访处理原则,建立终结程序,统一标准。

2、改革信访机制,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立案庭是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他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也应认真处理信访。从目前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看,涉及到全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没有各部门齐心协力,单靠信访部门是难以解决信访问题的。

3、加强信访司法解释工作和信访制度建设。提高法院地位,树立司法权威,赋予法院应有的权能。建议最高法院尽快出台法院信访工作司法解释,明确信访工作性质、范围、职能、信访工作操作程序、管理监督制度、考核奖惩办法,规范申诉上访范围、次数,制约或限制滥用权利的当事人,严厉处罚妨碍信访正常秩序并且给法院和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当事人。

(四)落实具体措施,尽力化解矛盾纠纷

1、建立全院、全员大信访格局,即院长对全院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庭长对全庭的信访工作负责,审判长对参加合议的案件负责,承办人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2、由专门机构负责全院的日常信访接待工作。所有来访先由信访接待室接待处理,信访接待人员应对来访事项进行解答,促使其息诉罢访或告知申诉渠道。建立信访日志和工作台账,定期(日、周、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3、由专门信访机构做好信访分流工作,并建立约期接谈制度:正在审理和执行中的信访由相关业务庭负责接待处理;

投诉法官违法、违纪和其他控告的,由监察室接待处理。对来访当事人一般安排当天及时接待,当天不能接待的,实行约期接待,约期一般由案件承办人对来访人约期,案件承办人不在时,由庭、室负责人或内勤联系承办人后约定接待日期。

4、各业务庭室设立信访联络员一名(一般为中层干部),联络员的职责确定为负责本庭判后答疑和其他信访交办事项的分办、督办或回复;

排查上报本单位审理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

进行敏感案件宣判前的信访风险评估;

督促做好本单位的信访日志记录;

参与院领导接待日的接待;

参加每周二的信访例会。

5、实行涉诉信访案件交办(包案)原则,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涉诉上访案件一般按下列原则交办(包案)办理:案件承办业务庭或归口业务庭为承办单位;

正在复查、再审中的案件由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包案办理;

经过复查和再审的案件,复查驳回和再审维持原判的案件,原业务庭为承办部门,再审改判的案件由审判监督庭承办;

原业务庭承办人、庭长为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分管院领导为包案领导;

若一次性交办的案件较多,则由分管信访的副院长与其他院领导协商进行平衡调剂,再明确包案单位和包案领导(可扩大至审判委员会委员)。包案案件的当事人来访一般由包案专班接待处理。

6、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隔周三为院领导接待日,由院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接待院领导可指定一名分管部门的信访联络员参加接待。当事人平时来访坚持要院领导接待的,由立案二庭联系值周的院领导约定时间予以接待。

7、实行院、庭领导信访、维稳值周、值日制度(值班表由办公室安排)。值周的院领导负责本周的信访、维稳工作,处理本周内的重大信访、维稳事项。值日的庭、室领导做当天信访、维稳工作,并做好重大信访日志的记录工作。

8、建立新进人员和新提拔人员信访窗口锻炼的制度。凡新提拔的干部和新进人员,原则上在信访窗口锻炼;

新提拔的干部一般不少于一个月,新进人员一般不少于二个月。

9、法警支队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和信访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检,收缴管制刀具、农药、讼衣和其他危险物品,防止上访人自伤、自残或伤害接待法官,负责院领导接待日安全、秩序维护,协助劝返滞留访当事人。

(五)实行劝返处理办法,维护信访秩序

1、对缠访、闹访、滞留访等非正常上访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单位或包案专班。

2、对发生在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我院的非正常上访,各责任单位即时派出专人或组建工作专班赶赴现场做工作,1小时不能劝离的,由庭长到现场做工作,2小时不能劝离的,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或值周的院领导。

3、每天下班前2小时,信访、维稳值日的庭室负责人、法警支队、信访接待室均在诉讼大厅内外进行巡查,对上访人员进行清场劝离。对不能劝离的,及时通知上访人案件所在业务庭或包案专班到现场做工作;

上访人滞留的,庭长、承办人、包案责任人不得离开,必须留下来做工作,直到上访人离开后方可撤离。

4、需要通知基层法院接回上访人的,按照我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切实防止和减少涉诉上访人员滞留的通知》文件执行。

5、对缠访、闹访、滞留访的,建立对其进行教育、警示、惩诫“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违法上访行为,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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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使我 深深了解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信访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突出对人民群众 讲感情,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 群众意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信访问题绝大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切 身利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办实事的政府,群 众有问题、有困难、有要求,就必然向党和政府来反映,这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和寄予厚望的表现。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 益起到重要作用,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体现了“三个代表”在基层是否得到落实,通过学习和实践,坚定了 我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

要想做好信访工作,只有真诚和热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自身 学习,熟悉和掌握有关信访政策和法律法规。接待室的工作很繁杂,没有时间学习,我放弃了平时自己的 爱好,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省信访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 在学习中遇到不懂或不理解的地方,虚心向同志们请教,通过学习,自身工作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在较短 时间内便进入了工作角色。我参与接待了集体上访、动迁补偿上访、换届选举上访等 区几个影响较大的群 体上访事件。这些上访人数多,情况复杂,有的是拖了好几年没有解决,因此怨气很大,在接待中,我认 真做好记录,并且热心、真诚地向他们解释,同时宣传党的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领导认真处理,确保 了事件没有进一步扩大,最后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通过这些上访事件的处理,提高了我在纷繁的事件中 驾驭工作的能力,使我受益匪浅。

信访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就是依据政策规定帮助群众解决群 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角度出发, 针对来访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尽力多做解疑、释惑、顺气工作,努力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 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虽然在这只是挂职锻炼,我还是信访 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全力做好,为我区经济社会的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一位 88 岁老人,因家庭 赡养矛盾,多次上访没有解决,我热心接待,记录好情况后,并亲自将老人送回家。我几次上他的子女家, 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工作,最后全家达成一致,老人也非常满意。 街 等 户因 问题多次上访,而且情绪 非常激动,我认真倾听他们反映的问题,入情入理地进行疏导,使他们情绪稳定下来。同时我又积极协调 自来水和街工委等相关单位,在很短时间内使他们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得到群众赞誉。 在信访工作中, 我们经常面对的都是有怨气不满或其它想法的群众,给我的感觉就是要做好信访工作,确实需要付出很多 很多的努力,但最重要的一点:必须付出真诚的心、无私的爱,才能在信访和群众之间架起理解和沟通的 桥梁,虽然挂职锻炼的时间很短,我不断摸索信访工作的规律,接待上访群众时做到热心,不冷漠处之; 听取反映的问题时耐心,不厌其烦;处理问题时细心,不专横武断;碰到棘手问题时有恒心,不半途而废, 直到问题解决。针对上访群众的不同情况,我自学了心理学,根据不同上访人的心理总结出自己的接待策 略:对“哭闹型”的,一杯热茶、一张笑脸,充当“亲友团”;对“叫骂型”的,勇于忍受,甘做“出气筒”;对“别 有用心型”的,据理力争,维护党和政府的尊严。

我十分珍惜这次锻炼机会,无论是接待来访群众,还是其它工作,我都尽 职尽责,认真干好,不分份内份外,工作到位不越位,我同志们一起加班加点,有时整夜工作。在这段时 间里,信访办这个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使我深受感染,也从他们当中学到了好的传统和作风, 在工作中,我处处向他们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在信访工作中,我注意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廉政 的各项规定,珍惜手中的权力,深感肩上的责任,时时处处在群众面前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通过这段时 间挂职锻炼,收获很多:做为一个党员干部,不但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重要的是在实际工 作中要积极践行,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人民利益再小也是大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 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做到决策、谋事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锻炼,增强了 我的公仆意识,提高了我的领导艺术水平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也使我的组织协调能力得到提高,更加 融洽了与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为我今后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虽然在工作中得到了锻炼 和提高,但是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感觉到理论功底不厚,领导工作经验不足,这些都 是我今后应该加以改进和提高的,我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继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做 好本职工作中。

推荐信访包保工作日志范文汇总五

20xx年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村“两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维稳和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增强村民委员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关系稳定,为全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发展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村信访维稳工作情况作以下简要汇报: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

我村立足工作实际,以保护群众基本利益为目标,加强信访排查力度,实施了“组织、制度、责任制、落实、督查”五个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大局稳定,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村及时调整充实了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营长为副组长,村“两委”为成员,确保了信访维稳工作有人管,能落实。

二是制度约束力到位。先后组织村民认真学习市、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并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干部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性定量考核。同时,制定了《维稳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定期研究,分析情况,下访调查解决问题。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领导包抓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为维稳信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营长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阶段任务目标。

四是工作落实到位。紧扣党委、乡政府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民完成党委提出的信访维稳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中始终保持思路上的前瞻性,工作上的主动性,方法上的创造性,效果上的实效性。

五是督查指导到位。村委会多次对维稳工作信访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对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及时调查处理。

二、精心摸排,努力化解,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我村坚持把“摸排隐患,化解纠纷”作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工作中做到四点:

一是坚持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我村对来办上访的群众信件都进行认真彻底排查,将排查结果建立台帐,及时上报。同时,随时关注,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缓解化解矛盾。

二是坚持交办和限期办结制度。各摸排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严格按照“四个一”即一名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及进行交办,定人定责定时消除隐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先后处理我村多次信访事件,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及时办结,上访群众比较满意。

三是坚持接访周制度。按照我村情况安排了值日周制度,村两委坚持轮流值周,村两委都参与接访,热情周到、依法依规依程序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杜绝因初信初访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是坚持定期汇报制度。每月月底,都要定期召开维稳信访工作会议,听取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情况,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三、加强宣传,提高素质,确保安全稳定

在维稳信访工作中,我们大力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村民学法、知法、守法,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使全村村民提高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做到得心应手,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大力并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安全制度,确保了大局安定和谐。

总之,我村在维稳信访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不断完善创新机制,切实解决好上访群众的调查处理和答复工作,为我村创建和谐安定团结的工作局面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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