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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如何写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理由怎么填写(四篇)

时间:2018-08-14 16: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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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如何写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理由怎么填写(四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如何写一

【范文一:医院对口支援

为了扎实做好“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我院按照县卫生局《全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了对口支援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院对城乡对口支援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医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了《对口支援xxx乡卫生院实施方案》和《对口支援卫生院 二、蹲点帮扶

根据对口支援协议,我院派出2位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医务人员长期驻守乡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帮扶工作。xxx主治医师依托我院中医特色专科优势,帮助卫生院建设中医特色专科,通过师带徒的形式为卫生院培养2名中医专业人才,使卫生院能够独立开展十五项中医适宜技术。在下乡支援期间,共收治住院病人30余人次,诊治门诊病人300余人次,下乡义诊100余人次,在卫生院进行教学查房、示教20余次,专题学术讲座6次,培训卫生院人员200余人次,讲课内容包括经络腧穴学、穴位注射法、穴位封闭法、中医15项适宜技术、穴位帖服法、骨关节炎的治疗等,通过培训明显提高了卫生院医务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诊疗能力。 我院xxx主管护师在下乡期间共参加义诊活动15次,免费采血300余人次,健康咨询200余人次,举办专题讲座、业务培训3次,对卫生院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全面、细致培训,使大家熟悉了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理论、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掌握了常用的急救技术、急救药品和器械的使用。 三、人才培养

医院免费接收卫生院xx医师于____年5月―7月在我院急诊科进修学习,xxx医师于____年8月―11月在我院妇产科进修学习。我院医务科专门安排业务水平高、诊疗经验丰富的高年资医师一对一带教,争取为卫生院培养出业务水平较高、医德医风良好的临床实用性人才。 四、服务百姓义诊健康快车活动

根据市、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我院每月定期组织各科室专家到卫生院进行服务百姓义诊健康快车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免费义诊、专题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疑难危重病历讨论等。我院参加活动的医护人员共90余人次,诊疗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急诊科等,共免费义诊患者6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我院在卫生院举行专题学术讲座2次,讲授题目分别为《20xx心肺复苏指南解读》、《多发伤救治的若干进展》,卫生院参加培训人员50余人次,通过现场培训,使大家的急诊急救知识有了明显提高,基本掌握了止血、清创、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基础技术的处理方法。 五、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工作打算 通过201x年度的对口支援工作,提高了卫生院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使基层老百姓得到了很大的实惠,但是,由于我院技术力量缺乏、资金困难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的人员有限,参与力度还不够,不能满足对口支援地区老百姓的需求,对口支援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加大投入和参与力度,使我院的对口支援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范文二:全县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卫生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定期到基层和进修学习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____年我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以射卫发[____]18号文件下发,就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局历来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就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专家组,制定了《县卫生局____年度城乡医院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别与县中医院、县平通镇中心卫生院、木里县人民医院、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 二、团结协作,勤奋工作

依据方案计划,20xx年4月1日―20xx年9月30日我局安排县级单位分批的向受援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驻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工作的高年资中级职称以上的医疗、管理、护理或医技等人员近100人,根据受援医院管理和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免费为受援医院规范化培训医院管理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6人。专家组成员和派驻医务人员在受援医院内开展临床查房、临床教学、会诊、技术培训、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指导受援医院医师开展疑难危重病症诊疗;培训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对受援医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帮助受援医院建设重点科室;充分发挥上级医院的综合能力与优势,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三、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通过对口支援,我县县直医疗单位与受援医院结成了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受援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控制、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____年共计开展学习讲座80余次,带教查房120余次,各种疑难病例、危重病例讨论30余次,开展手术示教30余次,从而大大提高了各受援医院的业务技术水平。全年减免进修学习费用2万余元,向受援医院捐助无影灯2台,胃镜2台,肠镜2台,救护车及检验设备共计价值70余万元。各受援中心卫生院整体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卫生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在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复查验收活动中,均以高分通过,获得了评审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四、20xx年计划

20xx年我局将继续根据中、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一是加强考核力度,确保落实对口支援工作内容和工作效果;二是明确职责,继续加大人才输出的力度,加强对口支援双方的沟通,共同做好支援工作;三是建立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效机制,扩大对口支援的范围和内涵,巩固对口支援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范文三: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经过一年时间的支援工作,对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派驻人员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讨论、专题讲座、医疗文书书写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为受援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缓解了基层卫生人才技术短缺的严重问题。

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感受到实施“千名医师下乡村”工作是国家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大举措。

通过对口支援,我县县直医疗单位与受援医院结成了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受援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控制、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____年共计开展学习讲座80余次,带教查房120余次,各种疑难病例、危重病例讨论30余次,开展手术示教30余次,从而大大提高了各受援医院的业务技术水平。全年减免进修学习费用2万余元,向受援医院捐助无影灯2台,胃镜2台,肠镜2台,救护车及检验设备共计价值70余万元。各受援中心卫生院整体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卫生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在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复查验收活动中,均以高分通过,获得了评审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20xx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对口支援地区的需求与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能投入到对口支援工作的参与人员有限;二是经费不足,主要是人力资源支持,在以后的对口援建工作中,我院会不断总结各项经验,取长补短,加大投入和参与力度,使我院的对口支援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如何写二

订立合同双方:

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

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___(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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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代表人:___(盖章)

乙方: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___(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订

推荐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如何写三

各乡镇党委、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州属驻玛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碌曲现场观摩推进会议精神,县城乡环境卫生督查组于4月底至5月初深入各乡镇(场)、县城各片区详细督查了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采取实地查看、综合打分等方式,对各乡镇(场)、各片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针对州县督查组反馈的重点问题,各乡镇(场)、县城各片区逐项进行了全面整改,持续加强常态化清扫、整治、保洁工作,街面、寺院、定居点、旅游景点、公路沿线、河流等重点部位视线内的垃圾明显减少,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基本清理到位,乱倒乱放、乱贴乱画、乱摆乱停等现象有所整改,城乡环境卫生总体情况良好,并在全州4月份督查综合排名中获得第一名。

二、存在的问题

各乡镇(场)、县城各片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如下:

尼玛镇:外香寺路边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废旧铁丝等,有3处广告牌,山顶观景台周边垃圾成堆,大经堂门口西南侧有一堆建筑垃圾,停车场西侧护栏有损坏未维修。区域内排水沟内垃圾非常多,清理不及时。

欧拉乡:乡政府驻地周边及公路沿线存在散落的生活垃圾,寺院树林存在生活垃圾需要清理维护,黄河大桥至河曲马场路段沿线存在生活垃圾需要清理。

欧拉秀玛乡:驻地渠道存在生活垃圾,垃圾坑周边堆积生活及建筑垃圾需要清理,驻地河道沿岸垃圾需要清理填埋并加以管制,沿线坑内裸露垃圾需要及时清理。

阿万仓乡:乡政府驻地街道两边及墙角处垃圾较多,公共设施有损毁现象,周边渠道及河道内都存在生活垃圾,垃圾场周边散落垃圾需要及时清理整治,有一处广告牌破损。

木西合乡:乡政府驻地两侧人行道杂乱,存在砂石占道堆放现象,需要清理整治长期放置的废旧建材及杂物,要重点清理整治黄河沿岸倾倒的生活垃圾并加以管制。

采日玛乡:公路沿线存在饮料瓶和废旧铁丝网,桥涵洞内垃圾清理不够彻底,驻地原垃圾坑内垃圾需要尽快清理并加以管制。

齐哈玛乡:公路沿线有一处破损广告牌需整改,学校背后的陈年垃圾需要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吊桥南面的建筑垃圾需要协调处理。

曼日玛乡:公路沿线坑内存在堆放生活垃圾现象,驻地垃圾台(箱)周边堆放垃圾需要及时清理,驻地河道内及寺院渠道内存在生活垃圾需要清理整治。

卓格社区:加油站十字路口向西50米(公厕旁边)倾倒生活垃圾和废旧电线,住户房前屋后存在生活垃圾。

尼玛社区:排水沟内存在生活垃圾,区域南侧垃圾台周边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二层楼定居点院内存在生活垃圾。住户房前屋后垃圾成堆。

县收费站:公路两边存在车窗垃圾,清扫的主动性不强。

县公路段:存在车窗垃圾,护坡墙体上的黑广告未清理。

县旅游局:忠克观景台周边有生活垃圾,垃圾箱内及周边的垃圾未及时清理,黄河大桥景区内散落生活垃圾,有一个垃圾箱已损坏。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路边生活垃圾清理不彻底。

县农行:区域内散落生活垃圾,墙体上有黑广告。

县移动公司:区域内散落生活垃圾,墙体上有黑广告。

县地震局:区域内生活垃圾较多,基本没有清理,墙体上的黑广告还未整改。

县人寿保险公司:区域内存在生活垃圾。

县城关九校:垃圾台周边清理不彻底。

县幼儿园:黑广告清理颜色不搭配、不彻底,区域内存在建筑垃圾,倾倒大量的生活垃圾。

县委统战部:区域内生活垃圾清理不彻底。

县农行:区域内存在生活垃圾。农行家属院内整治不彻底,还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

县医院:区域内存在废旧铁丝、废旧轮胎及生活垃圾。

县交运局:区域内墙体上存在大量的黑广告,已通报多次,散落生活垃圾。

县科技局:垃圾台周边垃圾清理不干净。

县宏达肉业:门口及巷道内垃圾台周边,生活垃圾成堆,基本没有清理。

县冶炼厂:区域内垃圾成堆。

县档案局:区域内垃圾成堆,墙体上存在黑广告。

县水电局:干河南侧河边倾倒生活垃圾。干河河道边倾倒生活垃圾,已多次通报。水电局家属院内全是垃圾,房前屋后垃圾成堆。

县烟草局:区域内有生活垃圾,墙体上黑广告比较多,定居点巷道内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

县联通公司:墙体上有黑广告,区域内垃圾清理不彻底,有废旧铁丝。

县地税局:垃圾台周边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废旧铁丝。

县黄金公司:区域内垃圾清理不彻底,沿路草滩上有几处垃圾堆。

县公安局:河道内散落生活垃圾,3月份督查通报中提到的问题未整改。

三、考评结果

根据《玛曲县各乡镇(场)环境卫生整治督查考评标准》、《玛曲县县直部门环境卫生整治督查考评标准》,结合州委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和3月份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各乡镇(场)及县直各单位考评结果见附件。

四、工作建议

1.各乡镇(场)要把延伸整治触角作为整治行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偏远村落的死角盲点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提高保洁质量,同时,各乡镇(场)要切实研究解决垃圾“出口”问题。

2.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环境卫生监察处罚力度,对破坏市容市貌和乡村环境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实施铁腕打击,严重重罚,切实解决反复反弹的问题。

3.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开工在即,所有施工场地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施工、围栏作业,防止因施工建设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影响来之不易的整治成效。

中共玛曲县委督查室 玛曲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年5月16日

推荐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如何写四

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人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说明。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操作简便、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而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关于衔接时点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是因户籍变迁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乡之间多次变更的情况,因此可以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三、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方向和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四、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资金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因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五、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与职保之间根据缴费额度进行比例折算,则会出现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保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同时,按照对等原则,职保缴费一年将等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年限,这也是不科学的。鉴于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因此规定不予折算。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为了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六、关于新农保与城居保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七、关于重复参保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一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八、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

九、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一些接续办法。为统一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以本办法为准调整相关政策。

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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