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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 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9篇)

时间:2021-09-14 1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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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 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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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推荐)一

一、凡在我公司范围内承包工程的单位(包括二次承包工程单位)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入厂手续、接受安全部的安全教育、登记有关事项,以利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出入厂人员、车辆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进厂车辆应放置在指定位置,出厂物资由综合部签发出门证。

二、各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分配工作。

三、外来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公司一切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不得违反。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机动车辆司机及其他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外来施工人员及民工,一切施工作业一定要在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工作,不许擅自进入车间或危险场所,不得乱动有关设备、阀门、器具,以免发生危险。

五、进入厂区任何地点不准吸烟,不准擅自动火,动火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安全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六、外来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如: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登高须佩安全带等。

七、外来施工人员自备的机电设备的安装地点,由我公司设备部或生产车间共同确定,设备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确保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未经批准,不许随便设置或擅自变更地点,电源由设备部指定并负责接电,施工单位不得私自乱接。

八、外来施工单位,未经我公司领导同意,严禁擅自动用我公司的机电设备、车辆及工器具。

九、从事任何施工作业一定要事前与设备部有关人员和现场负责人联系,一定要清楚施工地点、部位,没有确认前不准施工,严禁盲目乱干。每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包括高空作业,地下设施作业及设备容器内部作业等,应与现场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并经同意,否则不许施工。应尊重现场负责人员的意见,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威胁生产安全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与现场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十、施工作业必须保持道路畅通。施工中的垃圾杂物,易燃物等应随时清除到指定的地点,严禁野蛮施工,就地乱仍、乱抛施工垃圾。

十一、外来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违章作业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我公司安全员现场巡查监督,并根据情节按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处以罚款,直至停止其工作。

十二、外来施工人员由于违章引起事故或影响生产造成损失者,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并视情节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外来施工人单位负责人是其所在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要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中带头遵章守纪,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当施工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后在施工。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与安全责任感。

最新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推荐)二

中外来料加工协议

中外来料加工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香港)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特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各款_________业务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了如下协议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_____栋_________层_____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_____名,生产工人首期_________名、开业后十二个月增至_________名,(禁止雇佣不满十六岁的童工),如当地劳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请,但须经_________市有关部门批准,在协议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香港。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要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和管理,不得把工厂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月_________万港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协议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_____万港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协议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_________港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协议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50港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由乙方支付_________港元给甲方,作为工厂管理费。

四、损耗费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内的消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协议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协议规定的加工期,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七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二十天半,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十五元港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工人应按双方协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给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协议中订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账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向乙方在香港开户的银行(______银行、账号______)办理。乙方超过五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两个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他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国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对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批准双方签字后,乙方须出示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由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二月_________日。如果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协议,需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协议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协议,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应根据终止协议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协议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不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核销手续。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经批准双方签约十天内,由乙方预付_____港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受到履约金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已双方、海关、车管所、业务单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签):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签):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业务单位(盖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于中国_______

中外来料加工协议

中外来料加工协议

最新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推荐)三

1.在建项目何时复工,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峡建设公司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令,统一部署安排执行,不得擅自提前开工。

2.允许复工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设备有计划进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承分包商管理人员进场前必须确保无疫情。

3.湖北省范围内民技工原则上不得返往工地(武汉市、孝感、恩施、黄冈、黄石、咸宁等周边城市务工人员严禁返岗),因工作急需或已返往工地的,需提前向总承包项目进行报备,经唐山丰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往返工地,总承包项目部负责组织隔离观察,隔离时间为14天,隔离期满后,确认无异常,方可培训上岗;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就近医院治疗。

4.复工后,由总承包项目部安全部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个人实名制信息登记和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严禁使用,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

5.各承分包商指定专人对返岗和新进场人员入住房间、自有食堂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和清洁,并安排专人对返岗和新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范相关知识培训;并实施施工区域人员进出档案,做好排查和登记,做好疫情防范药品、消杀药品、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工作,督促工人做好防护用品的佩戴,每日实施体温检测;要严禁工人扎堆休息或扎堆就餐,现场管理人员要做好监管。

6.安排专人、专班对公共部位、办公场所、食堂、车辆进行定期消毒,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切实做好防疫工作;疫情解除前对项目所有办公场所进行管制,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原则不许外来人员进入;对食堂工作人员重新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7.疫情期间,严禁涉及私人邮件、快递(含外卖)寄送到单位。

8.项目业主或地方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特殊要求,坚决服从业主和地方政府指示并严格落实。

最新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推荐)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生产、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岗,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五、施工人员由工程负责人向出入门岗的保安报备,并按甲方门禁管制规定进行

换证登记,以规定的门岗为专用通道。

六、接受甲方交通管制,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

七、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八、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双方权利与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甲方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责任、权利;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乙方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3、乙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乙方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

5、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行政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确保火源熄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六)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七)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八)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九)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十)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气瓶等压力容器要专人保管,单独存放,气瓶上有橡胶保护圈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附件。

6、乙方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第五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行政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十一: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缴纳安全抵押金20__—5000元。

十二: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三:乙方自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协议书自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外来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推荐)五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5、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6、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7、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8、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9、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0、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11、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2、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13、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14、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最新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推荐)六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体温检测制度。

三、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除外。

五、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

七、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蒙城县七星学校,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最新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推荐)七

中外来料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国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产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车站(经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港_____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年为每套_____币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币_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立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_____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_____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费和_____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_____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可提请____国__________机构进行_____。_____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_____裁决为终局裁决,_____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单位备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_____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签字)

见证人,律师_____签字(中国______律师事务所)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外来务工租房补贴申请书(推荐)八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街道辖区物业小区数量急剧增加,由此引发的物业纠纷、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如何管好物业公司,加强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成为我们必须共同面对并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三个月在深圳的挂职学习期间,比较了两地物业小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实际出发,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借鉴南山街道的管理模式,力争更好的为小区居民服务,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截至xx年6月底,xx街道辖区共有物业小区xx个,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企业xx家。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xx个,占总数的45.7%;正在进行换届选举中的有x个,其中,由于各种原因长期成立不了的有x个;因物管问题和业委会组建换届问题发生纠纷的有x个。xx街道辖区共有住宅小区xx个,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企业xx家。单位自管xx家,社区代管小区xx家,三无小区x家,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xx个,正在进行选举中的有x个.

总体看,街道辖区物业小区主要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

1、新建物业小区数量剧增,迎来小区业委会组建高峰期。辖区三年内新建物业小区和交付使用的小区不断增加,先后有几十个小区进行业委会筹备和组建工作。

2、因物业建筑质量、建设遗留问题、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以及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等问题引发的物业纠纷时有发生。

3、业主委员会组建难、运作难、监管难,引发问题纠纷多的现象较为突出。

(一)物业建设开发、销售等环节遗留问题多种多样,成为引发其他问题的根源

现象一、新楼盘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主要表现有:①一些小区物业在开发商向业主交付使用后,发现存在房屋外墙渗漏等质量问题。②开发商向业主交房时仍存在管理区域内的环境、道路、景点等设施未完工、不完备的情况,影响业主居住。

现象二、物业销售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表现有:①销售广告承诺内容与实际交房时不符。②擅自将小区公用部分(如屋顶、公共绿化地等)承诺给少数业主使用。③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物管房用途、会所及车库用途等。

现象三、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开发商挪用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缴交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例如南山辖区鼎太风华、缤纷假日和诺德花园小区都是在物业设计开发、公共面积使用、物业产权划分等方面的承诺内容与实际交房或后期建设时不符,引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与业主间产生矛盾,并逐步升级发酵,导致业委会选举难、物业管理难等系列问题,甚至发生小区悬挂标语横幅,业主聚集上访堵路,打砸、伤人等暴力冲突事件。五里墩辖区的五里商城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补交,开发商不知去向等。

主要原因:

①很多问题要到物业使用阶段才能发现,造成矛盾发酵或向物业公司转嫁。

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不够细致、规范,相关部门审验、监管不到位。

(二)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到位,常常引发物业纠纷

现象一、物业公司资质、水平良莠不齐,服务质量总体偏低。虽然经过审核评级,但员工素质、公司规模、综合实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等各项指标表现优秀的物业公司较少,很多物业公司服务意识不强,物业员工主动上门服务少,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低,有的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问题百出,口碑极差。

现象二、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不规范。由于产权不清,有的物业公司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全部收入归企业方所有;有的物业公司资金使用、财务审计缺乏公开透明度,存在挪用物业管理费、违规使用维修基金等现象。

主要原因:

①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收费难、成本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报酬低等原因导致物业公司招工难,难以保证员工高素质和服务高质量,在合同中、后期物业公司“自炒鱿鱼”现象不断增多。

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行业标准不够统一规范,物管行业缺乏政策扶持力度和良性竞争机制,行业协会监管自律、奖惩制度形同虚设,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例如南山街道辖区月亮湾山庄物业纠纷中,南油物业在合同到期、法院判决其限期退出的情况下,以账目尚未核清为由一直拒绝退出,街道、社区和职能部门多次采取口头、书面形式要求其执行法院判决退出管理,但该物业公司仍然不理不睬,导致后期发生较为严重物业纠纷事件。

业主参与度不高,并处于相对弱势,业主、业委会很难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形成制衡机制,有效监督不够。

(三)业委会存在“三难”问题,成为引发问题纠纷的焦点

现象一、成立难

在业委会的组建上,两街道辖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成立率都不到50%。有些小区从部分业主提出成立业委会申请后,筹备和组建工作持续1、2年时间,最终没有结果,过程中还出现小区业主分派、对立,甚至引发纠纷、上访等情况。

主要原因:

①业委会缺乏群众基础,业主参与意识薄弱。一些业主认为小区硬件和物业管理过得去,有无业委会没有关系,有的业主甚至不知道小区哪家物业公司在管理,不知道小区有没有业委会。所以,很多小区在业委会组建过程中,由于报名人数不够,选举在筹备阶段就流产了。

②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对组建业委会不积极,担心业委会成立后业主的势力大了,物业不好管理,甚至有可能炒掉物业,所以采取不提供业主资料、拖延时间等各种手段致使筹建、组建业委会工作就难以进行。例如辖区现代城华庭、美丽湾公寓等小区都发生以上情况。

现象二、运作难

一些小区虽然成立了业委会,但在日常管理方面,存在委员到会率低、参与度差等情况,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业委会形同虚设;在履职方面,业委会成员缺乏与业主、物业之间的有效沟通,业委会不作为、业主大会长期“冬眠”等现象普遍存在,未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监督作用。

主要原因:

①业委会成员的服务意识、工作积极性不高。业委会组织较松散,且服务工作一般都要占用业余时间开展,大部分业委会成员难以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

②业委会成员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上班族、年轻人大都没有时间参与业委会工作,所以入选的业委会成员往往是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有的小区个别业委会成员年龄达到70多岁,在个人精力和活动能力方面都不够理想,且小区事务常涉及工程整修、财务审计、设备养护、维修资金使用等专业和法律方面的问题,对业委会成员的知识面、综合能力和相关经验等要求较高,很多业委会成员难以胜任。

现象三、监管难

实践证明,业委会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发挥很大的积极作用,如果业委会出现问题,往往导致小区出现矛盾和纠纷,影响和谐稳定。业委会常存在以下典型问题:

①个别业委会成员动机不良,具有很强的私利性。在行使职权时为谋取个人利益,违规使用小区通过出租经营用房或利用公共部位出租产生的收入擅自增加业委会成员工作补贴,甚至收取其他物业公司好处,积极主张和操作更换物业公司事项等。

②部分业委会乱作为,运作不规范。因缺乏内部管理和约束的机制,少数业委会工作比较随意,超越权限行使权利,小区维修基金使用、设施改造、业委会成员任免、开展诉讼等重大事项不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业委会成员与物业公司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团体,牺牲业主利益,侵犯业主权益,甚至出现个别业委会完全被业委会主任控制,业委会主任以权谋私,从中获利的情况。很多情况下,业主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表”,合法利益“被牺牲”,而业主往往因为处于弱势,对此类行为难以制止。

个别业委会维权手段不合法,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些业委会成员为达到发泄私愤、谋取私利等目的,假借为业主维权名义故意制造事端,挑起业主与物业公司、政府部门之间的意见和矛盾,带头或煽动业主采取非正常上访、主要原因:

①利益驱使,权力诱惑。这与当前物业小区管理中对业委会存在的错误理解和导向有关。大部分业主不关心业委会选举,而个别业主则表现为过度关心,究其原因,“无利不起早”!错误的将加入业委会作为一个谋生手段,一些业主在报名参选时就问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我们一个月能有多少补助啊?”、“听说某某小区业委会每个人每月发一两千块钱呢!”;一些业主认为业委会是个权力机构,无所不能,进了业委会就有了权力,有了地位,可以领导自居,业主、物业、政府都得“听我的!”。

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够完善,规范性、指导性有待加强。很多文件,无论在时效性、操作性上,都不能适应当前的实际工作需要,基层工作人员在具体实践中遇到很多存在争议的问题时无可遵循。

例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一般情况下也只能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时,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而达到解散业委会的条件比较宽泛,实践中很难落实,也极少实施。

机制不够健全,指导监管缺位。在人员机构方面,基层专项工作力量薄弱,人手不足问题普遍存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等不能适应形势需要和工作实际,工作能力不足、方法欠缺、疲于应付,对业委会很难真正做到指导准确和监管到位。在工作机制方面,政府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协调不畅,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缺乏相关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时出现“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相互推诿的情况,致使很多矛盾越积越深,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例如月亮湾山庄纠纷问题久拖不绝,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政府相关单位和部门指导不够准确,监督不够到位,措施不够得力,工作中没有形成有效合力等原因造成的。

如上所述,因物业小区管理引发的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问题的解决不会立竿见影,制度的完善不在一朝一夕。我们认为,政府部门、物业公司、业委会、业主四方面都有导致问题的因素,都负有责任,协调和理顺诸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打破阻碍物业小区规范化运行管理的瓶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创和谐的物业管理局面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根据工作实际,谨提出以下相关思考及工作建议:

(一)高度重视,调整思路,树立新型管理和服务理念

高度重视不是口号,是迫切希望!呼吁社会各方对这一问题真正引起关注,合力解决问题。小区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深圳的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都走在全国前列,出租屋、外来人口等基础性管理模式成熟有效。作为街道一级的基层政府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有所作为、敢于担当,我们更加不能回避、不能畏难、不能敷衍,必须克服难处、想到细处、落到实处。

在认识和理念上,要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辩证关系,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注重服务,使其相辅相成。把以人为本,业主自治,支持和维护大多数业主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根据小区居民群众的合理需求开展工作。要抓住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这两个核心,引导他们在依法实施民主自治管理,服务居民群众上发挥应有作用,实现建立“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关系和谐的物业小区”的总体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进一步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改变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应付的工作局面;业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履行专业管理的职能和责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帮助,做到准确、细致、到位,并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专项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法规,细化政策,建立健全规范化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机制

物业建设开发遗留问题,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到位以及业委会“三难”现象,对小区业主的正当权益造成侵害,谁来监督?怎样监督?如何打破物业小区管理运行瓶颈?成为政府面临的工作难题。加强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制约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法律层面,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填补法律漏洞和监管空白。重点对一些在日常管理中较为多发,容易产生争议的典型问题加以明确和解决。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等问题,要按照“按质论价”的原则合理界定和明确制定物业小区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小区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等具约束力的操作程序和实施细则;建立物业服务诚信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评定、资质升级和政府奖励补贴政策相挂钩;在日常监管、考核和奖惩程序上要权力下放,充分听取街道、居委会、业委会、业主等方面的意见,对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给予法律上的保障。对业委会给予清晰、准确、合理、科学的定位,明确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规范、有效、透明的考核和监督制度;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作程序;推行业主委员会有偿服务制度,统一薪酬标准;明确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的处罚规定;建议明确业委会备案为必经的审批程序,属实质性备案;对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席会议的程序、效力、责任等问题加以明确。

在行政层面,主要解决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不明确,管理与服务脱节的问题。建议改变市、区主管部门单一管理的模式,在街道办事处成立专职机构,专门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物业管理行政职责;建立物业小区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对物业企业、业委会、业主、物业从业人员以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实现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建立物业小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对涉及小区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应急维修、物业公司撤盘、物管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个案,立即启动专项工作组模式,各部门形成合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及解决措施。

(三)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探索行之有效的物业小区管理模式

在法律、政策、行政保障充分,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在方式方法和管理模式有所创新和突破。结合南山街道实际,我们拟逐步推行“一三五一”物业小区管理服务工作模式,以“促沟通、解矛盾、创和谐”为目标,以强化物业公司、业委会指导监管为重点,积极搭建多元互动平台,有效实现多方联动管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小区稳定和谐。

1、“一网”,即建设“社区家园网”,搭建小区业主网络议事平台。

占领网络阵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借助社区服务中心成了“家园网”平台,开设物业小区“网络议事会”栏目,主动为业主提供交流平台,公布相关会议决策,公开事件处理、事务推进落实,通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通过信息互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积极倡导文明风尚,及时了解小区舆情,疏导邻里纠纷,消除怨气隔阂,畅通维权渠道,拓宽议事空间。

2、“三会”,即制定落实物业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小区业主民意恳谈会(现场)会和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会。

由街道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物业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由城管执法、安监、消防、文化卫生、司法信访和物业主管部门参加,对物业小区管理中存在的违法搭建、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物业纠纷、业委会运作等突出问题采取集中会诊的方式进行排查,逐项落实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督办期限,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由社区工作站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物业小区业主民意恳谈(现场)会,由业委会、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和小区“五员”队伍等参加,听民意、化民怨、解矛盾、除隔阂,形成小区事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和谐氛围,真正体现“小区是我家,管好靠大家”。由街道或社区组织每年一度的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会。采取年终总结联谊的形式,安排各物业公司负责人、业委会成员和其他业主代表等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开展相关专业知识的集中培训,提高其规范化运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3、“五员”,即“网管员”、“联络员”、“观察员”、“辅导员”和“督导员”,群策群力,分工合作,共同参与小区事务。

网管员主要由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务中心社工担任。负责社区家园网“网络议事会”栏目的维护、信息相关更新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联络员主要在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义工队、老年协会和部分业主代表中产生,主要负责收集和提供相关信息、通报有关情况、开展业主宣传动员等工作。同时,结合街道网格化管理制度,本片区的网格员要负责协调联络有关部门、根据落实具体事项等工作。

观察员主要由业主中富有热心、公益心并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业主代表组成。负责对物业公司、业委会和相关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可向督导员提出工作建议网络管理员和辅导员主要由专业律师、司法调解员、警员、心理学专业社工和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也可吸收业主中的文化、卫生、环保、法律等专业人才。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办辅导班、心理资讯室、小区事务调解工作室等形式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性活动。

督导员主要由业主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较有影响力的业主代表和街道业务、纪检等部门领导组成督导组,对小区相关管理事务、事件和案件的处理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指导、推进落实。

4、“一创建”,即开展宜居物业小区创建系列活动。

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业主投票等方式和程序,制定评定标准、细则及相关奖惩规定,试行物业公司“红黄牌”挂牌或星级评定制度,开展三好物业(小区)评比、最有为(具活力)业委会表彰等系列活动,积极创建“绿色、人文、平安、和谐”现代化宜居物业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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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共同执行本合同所列的各项条款。

一、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按照百分之六十的标准发放报酬。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试用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先期安排到甲方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如甲方及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安排。

四、工作时间:依据用工单位的合法工时制度实行。

五、劳动报酬:乙方按月完成用工单位基本任务的,每月 日发放工资,(遇节假日往后退移)底薪为人民币 元,多余工资为补贴费用(如加班则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转正后的工资底薪调整为人民币 元,国家规定有变化的则按国家有关政策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需缴个人所得税的,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由企业按国家规定负责为乙方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城镇保险 ◇小城镇社会保险 ◇外劳力综合保险 ◇商业保险

2.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享有用工单位工种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用工单位的规定穿戴使用。

3.乙方如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工伤事故,在分清事故性质及责任后,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解决并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负责落实由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并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加班费(计件或同工同酬的不另外支付加班费)。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如有违纪行为,甲方将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法院。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参加甲方或用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满即终止。

2.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限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 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3) 乙方不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正常的工作安排、管理、调动的;

(4) 乙方被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等的;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及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6)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提供必要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无过错,甲方如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辞职,如未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则视作自动离职。

2.乙方离开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所发的各种证件必须上缴,各类劳防服装等用品应按用工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3. 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禁止无计划生育,违者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经济处罚等)全部由个人承担,与劳务输出及劳务使用单位无关。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因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可按规定给予追究(包括经济赔偿)。

十二、劳动争议: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在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所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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