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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小记者心得体会实用 记者讲述疫情采访心得(六篇)

时间:2024-05-07 20: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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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小记者心得体会实用 记者讲述疫情采访心得(六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疫情期间小记者心得体会实用一

的这个春节,是我们所有人都忘不了的一段时期。从一月前截止到今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已经破万,整个华夏大地,全部被疫情点亮。灾难面前,也让我们看见了不一样的伟大,此时此刻,正有一群人冲在前方,用自己的平凡之躯,为身后的亿万中国人筑起防护的堡垒。

这一个多月,武汉已经成为了抗击疫情的主战场,不断有医护人员逆行奔赴武汉,他们是一批不计报酬、不论生死的先锋,他们主动请缨,到最辛苦、最劳累、最危险的前线,誓死冲在队伍的最前列,他们是共产党员,是普通群众。他们当中有前方的医生、护士,也有后方的建设者、城市运营者,他们冲锋在前,用勇气和智慧为一线将士们做出表率。“不计报酬,无论生死”是他们的誓言。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这些冲锋在最前线的党员,无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国家需要,人民需要,他们都义无反顾,向前走,不回头。

在的除夕之夜,本是个万家团圆的日子,可千千万万的医护人员仍然奋战在一线,春晚上连线的一位医护人员说,在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就不害怕了,因为自己是医护人员,就会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防护服紧缺的情况下,他们为了节约资源8小时不吃不喝不上厕所,甚至用上了成人尿不湿,所谓白衣天使,只不过是一群孩子,换了身衣服,学着前辈的样子,和死神抢人!。作为共产党员,在进行入党宣誓的那一刻,在说出“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那一刻,我们心里就牢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在人民有困难的时候做共产党人该做的事。“我是党员,我先上!”这句话曾无数次响起在报国杀敌的铁血战场,响起在抗击非典、抗震救灾等危机关头,这是党员的心声、党员的信念,这是党员对人民的承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传染科主任张文宏坚持每周查病房,他曾说 “最困难的工作,最辛苦的岗位,党员必须先上,这个没有商量。这是我们入党宣誓时的承诺,是职责。”

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这就是党员的气质。冲锋在第一线、布防在最前沿、履职在最险处,党员的坚定让人看到希望。84岁的钟南山院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目光和言语豪迈而坚定;一批批年轻党员、我们的白衣天使们,驰援疫区不甘人后,一封封请战书上的红手印,见证了他们危急关头的英勇壮举、党员本色;全国各地的民警、辅警,对于本地区的流入流出人口进行一一排查,义无反顾选择逆行,与全国医护人员并肩作战;还有全国数以万计的共产党员,我们正在尽我们所能,为打赢这场硬仗做着贡献。党员先上!这是赤诚的信念,这是无私的表白;这是冲锋的号令,这是进军的誓言,这是最强动员。党员带头,全民上,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作为一名大学生共产党员,我更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学校、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战“疫”贡献一份力量。作为学生党员,面对疫情,面对号召,我庄严承诺: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遵守防控疫情工作各项要求和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积极参与,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璧。

二、及时了解疫情动态,认真学习防护知识,积极做好党支部、班集体中学生思想工作,避免恐慌心理,教育引导身边亲友同学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仔细辨别核实网络信息,坚决抵制谣言散布。

三、坚持从自身做起,并引导身边亲友响应号召,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好的公共场所,减少不必要的上门拜年、聚会聚餐、外出游玩等活动,积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适度运动、合理饮食、规律作息、充足睡眠,积极搞好室内卫生和个人卫生,遇到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学院及居住地有关部门报告,全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在全国上下齐力攻坚克难、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紧要关头,我会把疫情防控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实践,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砥砺政治品格、彰显使命担当;深刻认识形势的严峻性,担当责任的紧迫性,配合辅导员做好各项防疫工作,服从安排、积极应对,以实际行动保护好自己、保持好心态,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汇报人:第一文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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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小记者心得体会实用二

按照葫芦岛市春季开学时间安排,初三学生将于4月20日返校,其他年级将分批跟进开学(具体时间等待通知)。为落实好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护措施到位,预防学校门口因学生体温筛查造成人员密集滞留,引发可能性的新冠肺炎传播,全力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健康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错峰上下学,具体方案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1.学生在开学前一天须在班级群上报体温,体温超过37.3°不得上学。每天校门口管理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准备学生入校体温筛查工作。

2.体温筛查人员要态度严谨,动作迅速,发现体温异常师生立即上报应急处置组,并进行登记其相关情况,带往校外隔离区,通知家长领学生回家隔离治疗,绝不允许一名体温异常学生进入校门。

3.学校保安及德育领导要组织学生按秩序排队,不拥挤,每人之间间隔1.5米,保证学生快速有序进入学校。

1.教师和学生上下学一律走学校正门口,学生在校门口保证间隔1.5米在等候区排队、单排经测温区测量体温后入校。

2.学生在校生700名,学校采取学生错峰入校规定。

七八九年级早上7:20

四五六年级早上7:40一二三年级早上7:50

(初三学生4月20日先开学,按照以上时间执行)

3.班主任要求7:20之前入校,做好班级通风、消毒工作。为避免学生入校拥堵,开车教师7:20之前必须入校,不开车教师也建议7:20之前入校,与学生错峰入校。

4.家长不能进入学校门前隔离墩,而且车辆不能停放在校门区域内,对于违反规定的家长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实施闯卡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等行为可报警处理。

5.放学规定按以往的放学时间执行,尤其同一楼层的各班级错峰下课,避免家长在同一时段接送孩子上下学

本方案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如有不妥善的地方由校委会解释并修改。

疫情期间小记者心得体会实用三

敬爱的党组织:

风雨同舟,披荆斩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众志成城,万众一心,采取各种“硬核”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以责任和担当筑起了疫情防控堤坝。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少数“未感染群众”也准备抱着“试试看”“反正街上没人”“出去晒晒太阳”的心理去“以身试毒”。如何抵挡“麻痹”“侥幸”“焦躁”的“心理飞沫”,守住全民战疫阶段“战果”,还需各地政府和党员干部继续压实责任,多措并举,为群众戴好“护心口罩”,直到这场“疫情阻击战”取得最终胜利。拴紧为民“两端系带”,抵挡“麻痹心理飞沫”。连日来,在各级政府、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交通管制、居家隔离已成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蔓延的有效手段。但随着管制和隔离时间的延长,很多群众也没有了武汉“封城”之初的惊慌,慢慢放松了警惕,“反正我没事”“有什么可怕的”心理也有所显现。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将是疫情防控最关键的“窗口期”,全民提高警惕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到最末端,把自己与群众的“两端系带”拴紧拴好,“软硬结合”抓好宣传与排查,切实克服麻痹思想,把“反正”心理彻底消除,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充分思想准备。紧压醒民“金属护条”,抵挡“侥幸心理飞沫”。

随着季节的变换,春天真真切切踱步而来。居家隔离一段时日,再见春日暖阳,恍若隔世,一些人也开始有了“出去晒晒太阳”的想法。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从初期“没有证据显示人传人”,到目前指出“可能造成持续的人传人”,甚至可能发生变异。所以,迫切需要各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审慎态度,把疫情看得严重一些、把疫情蔓延的风险估计得大一些,坚持“点面并重”,紧压防控“金属护条”,让“耍大胆”“不设防”的“侥幸心理飞沫”无法“入体”。深入动员群众彻底抛弃幻想,把防控措施落实好,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严严实实织好全民“防控网”。拉开困民“中间褶皱”,抵挡“焦虑心理飞沫”。

近些天,很多人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然后浏览铺天盖地的疫情信息。新增多少确诊病人、官方发布的确诊病人行动路线、医疗物资是否充足,每遇“重点”赶紧看看自己是否“入列”,甚至有的人只是平常感冒也不敢出户,怕“被隔离”。加之不能走亲访友,不能逛街旅游,甚至怕口罩不够用,出门散步都是能免则免,“忐忑不安”“看报道就流泪”的焦虑心理也有所见。所以,需要各级政府动员和组织力量,坚持线上与线下咨询相结合、身体健康与心理安定并重、确诊患者与疑似人员心理辅导相结合,做好战疫期大众心理干预工作,把困扰群众心的“中间褶皱”拉开,聚力增强“镇定感”,确保安稳“过关”。

总之,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全民之战,党员干部要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引领群众在疫情应对上不“麻痹”、不“侥幸”、不“焦虑”,出“实招”“硬招”防止出现掀开“护心口罩”随处“裸跑”的现象,真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在这场“疫考”中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汇报人:第一文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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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小记者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27号)精神,切实做好重庆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节约成本、快速经济”的原则,加强进口集装箱货物的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含集装器)及其装载货物(含跨境电商货物和边民互市贸易商品)外包装(以下简称集装箱货物)输入风险,在确保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安全的同时,提升重庆口岸通关效率,避免口岸货物积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实施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商品(以下简称不适宜消毒商品),不实施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

(一)对于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且被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在口岸查验环节由重庆海关负责抽样检测,并指导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二)对于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但未被重庆海关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由进口企业或货主负责在首次掏箱卸货地点进行预防性消毒。

(三)对于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且未在第一进境口岸检测和消毒,但第一掏箱卸货地点在重庆的集装箱货物,由进口企业或货主负责在首次掏箱卸货时进行预防性消毒。

(四)对于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但在第一进境口岸已被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在能够提供合规消毒处理证明情况下,可不重复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对于进口高风险非冷链空集装箱,在装货作业前,货主或委托装货作业单位组织对其实施预防性消毒;在装货作业前对进口空集装箱实施清理维修的,应由集装箱清理单位先实施预防性消毒。

(六)对于企业申请在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区域开展进口集装箱拆箱入库或提离货物的,由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航空高风险非冷链集装器由货主或委托集装器装卸货作业单位实施预防性消毒。

(七)对于国内运输段装运前后的进口集装箱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由承运单位负责实施预防性消毒工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

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按职责分工加强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指导和协作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共同做好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外公布高风险国家(地区)名单用于企业主体确定需要实施消毒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负责对外公布全市取得相关资质的消毒实施单位名单;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依职责组织开展国内进口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完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开展对预防性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价,做好全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风险研判。

商务部门负责落实进口企业行业主管责任,通知和督促全市进口企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落实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集装箱货物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抽查在全市范围内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

口岸物流部门负责督促口岸、海关监管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将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收货人等信息推送各区县,做好全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情况统计。

民航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民用运输机场和航空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机场和航空公司做好在机场货运仓库内开箱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并留存消毒处理记录。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落实好本地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在做好推送的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同时,重点做好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的集装箱货物消毒工作。

口岸场所经营单位、进口企业、承运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负责落实预防性消毒工作,并建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备查。

(一)强化协调联动。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信息互享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要明确专门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对本地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进行全面摸排,于1月13日前将本地区1月1日至本方案实施前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摸排情况报送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同时一并报送本地区专门部门及联系人。此后,每周五15∶00前,各口岸场所经营单位向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各进口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本周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向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汇总报送辖区内进口企业本周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传真:63151932;邮箱:[emailprotected])。

(二)避免重复消毒。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只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和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对于已消毒的集装箱货物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检测,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

(三)依规做好消毒。进口集装箱货物的口岸检测和消毒方式由海关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结合口岸特点确定。消毒实施单位需取得相关资质,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并出具消毒处理证明。进口集装箱货物入境后的检测和消毒工作由各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结合各行业的特点确定。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划分及技术方案,继续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处理工作。厢式货车及其装载货物外包装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强化结果运用。在口岸环节,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放行,无法实施消毒处理的,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集装箱货物,由海关部门指导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实施预防性消毒。

在属地环节,各区县政府组织对未进行预防性消毒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按规定开展有关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应消尽消”;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无害化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五)严格信息发布。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未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发布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信息。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出现舆情危机。

(六)加强督促检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及有关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成立联合督查组,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各项问题,督促相关主体按要求整改。

(七)加强责任追究。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组织力量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干部职工尽职履责。对于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职工,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主要针对在适合新冠病毒生存、疫情传播风险高的冬春季(1月至3月),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后续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文件调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皮操操,13594348553;

市商务委毕成庚,19923880893;

市交通局陈正,13896987567;

市市场监管局李杨,15223823939;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孙科、刘良安,18996487850、15870514524;

重庆海关张玉,13657670683;

民航重庆监管局周丹,18623061328。

疫情期间小记者心得体会实用五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监管、防疫用品药品价格监管,依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保持防疫用品药品市场价格稳定,特制定本联合执法方案。

主要负责监测与群众健康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药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打击制假贩假,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强化对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涉及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健康及防疫用品药品的供应、相关商品、药品的价格。包括:珍禽专卖店、农贸市场、饭店(宴会厅)、商场超市、药店等市场主体及自然人。

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禁止野生动物销售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

2.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3.经营利用的产品来源是否合法,资料登记是否完整真实,严禁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上市流通。

(二)价格监管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严厉打击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药品、消杀药械、防护物资用品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谋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

2.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市场监管方面检查的内容。

1.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定期消毒;

2.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3.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做好环境卫生、通风等相关工作。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联合开展监督执法,有效切断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野生动物传播途径。

(一)畜牧站:确定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检验检疫情况,检查是否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屠宰厂是否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其相关检验检疫标志等。

(二)派出所:对不配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行为的市场主体或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做好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三)乡纪委:对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做好职责对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

各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保障执法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说明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或者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三)查阅、复制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或先行登记保存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五)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对市场销售的肉类及其产品,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一律没收,上线处罚;

(六)重点对药品、口罩、消毒产品进行死看死守,对没有营业的药店通知其开门营业,并督促积极采购药品、口罩和消毒用品,保障疫情供给;对高价销售药品、口罩、消毒液行为的,实施上线处罚。

为切实落实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场监管保障工作,成立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立联络员工作群。建立“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群”,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人员要加入该群,适时发布联合执法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等,推进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高效、高质。

(二)快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及时、高效、有序做好各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为我县打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作出各自的努力。

(三)做好人员防护工作。新冠肺炎防控执法检查工作面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和危险,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防护的配备,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省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疫情期间小记者心得体会实用六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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