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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举办首届“中国数字法学高峰论坛”暨《数字法学》集刊首发式

时间:2024-01-22 11: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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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举办首届“中国数字法学高峰论坛”暨《数字法学》集刊首发式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亮

通讯员 广大宣

图/通讯员供图

近日,首届“中国数字法学高峰论坛”暨《数字法学》集刊首发式在广州召开。本次会议由广州大学主办,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现代法学》编辑部、《广东社会科学》杂志社、《数字法学》编辑部等期刊协办。来自国内外三十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专业人士以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相关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聚焦数字法学研究,助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论坛开幕式上,广州大学副校级领导邓成明教授代表广州大学致辞。他指出,要在数字法治实践中总结成熟经验,不断创新发展数字法学理论体系;加大数字法学研究和立法咨询工作力度,助力构建数字时代新的法律法规体系。

邓成明

广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秋华指出,要不断深化理论研究、法治实践、交流合作,努力推动新时代中国自主数字法学知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推动数字法治研究高水平发展。

张秋华

广州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云生院长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代表会议承办单位在开幕式上致辞。

《数字法学》集刊首发,打造数字法学立体化发展模式

依托于广州大学“2+5”学科与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广州大学法学院提出打造立体化数字法学的设想,创办了《数字法学》集刊。在本次论坛上,举行了《数字法学》集刊首发式。

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数字法学》主编周少华教授介绍了集刊的创刊情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集刊分社刘骁军总编辑介绍了《数字法学》的出版定位。她指出,出版《数字法学》体现出对数字时代法治精神的探寻达到了全新的高度,期待广州大学将《数字法学》集刊打造成国内乃至国际的一流期刊。

探究数字法学前沿问题,专家学者畅谈学术见解

在论坛的主题研讨环节,共安排了五个单元的讨论,每个单元均安排了一场主题报告和数个专题报告。专家们围绕数字法学的前沿问题开展深入研讨,碰撞出激烈的思想火花。

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作了题为“数字法学的立场和方法”的主题报告。马长山指出,信息革命带来自然人数字化、社会关系的数字化,由此形成了一个时代性概念“数字法学”。数字时代下“人-科技”之间引发了一系列新型法律关系,数字法律是规范数字关系和数字行为的根本规则。如何维护数字正义,需要数字法学的介入。

武汉大学法学院孙晋教授作了题为“数字技术规范法律化与数字平台自治”的主题报告。他认为,应当对数字平台企业的技术规范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实现技术法规在硬法和软法两种形式中的平衡,注重激励性机制构建,稳妥实现技术规范的法律化,强化平台合规管理与平台规则自治深度融合,达到政府和企业之间良性互动,形成外在监管和企业合规的有机结合,以达到数字商业平台合规监管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治本之道。

中国政法大学解志勇教授作了“数字时代的伦理治理之思考”的主题报告。解志勇认为,最前沿的科学技术要遵守伦理规则。但是伦理也存在具有主观性、滞后性、缺乏有效性等缺陷。面对伦理规则自身存在的短板,可以将小部分伦理法制化,并融合跨学科合作对原有的法治机构进行改造,避免严重侵犯伦理的恶性事件发生。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作了题为“‘数字人权’研究状况考察及其启示”的主题报告。他从学术史的梳理与分析、“数字人权”概述以及问题的追问与启示三个方面讨论“数字人权”的研究情况,提出当前的数字人权在理论上存在观察盲点,数字人权的概念与本质仍未明晰也难以证成,技术与人权的边界尚无定论,还应当继续加强研究、论证。

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延川教授作了题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治理实践的检视及其修正”的主题报告。王延川认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在数字时代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当前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应用存在诸多不足,也未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需要加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与应用。

来自广州互联网法院、全国二十多家高校的学者、法律实务专家等在相关单元的讨论中发表了专题报告。本次论坛得到了国内数字法学研究领域最有影响力专家学者的支持,也吸引了一大批年轻学者、博士生的积极参与。(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秦小杰

校对 |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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