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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许多女子 为何在十三四岁就要嫁人?原因很现实

时间:2023-02-03 16: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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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许多女子 为何在十三四岁就要嫁人?原因很现实

文·段宏刚

古人做任何事情都很注重仪式感,大到祭天、祭祖,小到举办成年礼,都需要用隆重的仪式感来表达虔诚之心和敬畏之心。

古代的成年礼男女有别,男子的成年礼叫“冠礼”,是在男子长到弱冠之年,即20岁时,被安排到宗族庙堂里举行,由长辈给男子戴上特制的帽子,并穿上礼服,就预示着男子长大成人了。

女子的成年礼称作“笄礼”,是在女子长到15岁时举行,由长辈给女子盘好发辫,并戴上发簪,表示他已经可以出嫁了。因为古代女子要在15岁举行笄礼,所以,15岁的女子也被称作及笄之年,跟男子在20岁被称作弱冠之年的寓意是完全一样的。

原则上,古代不论是男子还是女子,只有在举行完成人礼之后,才可以结婚生子,但是,古人婚嫁的实际年龄都要更早一些,尤其是许多女子,在十三四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豆蔻年华就要嫁为人妇,从此过上相夫教子的生活。

这又是为什么呢?

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三个主要原因。

第一,古人的平均寿命很短,人们都希望给子女提前举行成人礼,让他们早早成家立业。

1935年,著名统计学家薛仲三来到南京,根据南京居民的生命统计资料,最后计算得出了当时南京市民的人均寿命,结果为:男性平均寿命是39.80岁,女性平均寿命是38.22岁。

可以看出,当时的人均寿命接近40岁,况且,这还是100年前的人均寿命,如果把时间再向前推进几百年到数千年,人均寿命肯定还要更短。其中,夏商时期人均寿命为18岁,周、秦、汉为20岁左右,唐代为27岁,宋代30岁,清代33岁,一直到民国的40岁左右。

这就为我们揭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在20岁或者15岁给男女举行成人礼的话,人们已经活了大半辈子,未免太迟了一些,所以,早早举行完让他们生儿育女,给人类的繁衍生息做贡献方为上策。

古人寿命不长跟食物短缺、营养不良、医疗水平有限等诸多原因有关。

古代女性在生产时,相当一部分人听天由命,要么因为难产而死,要么婴儿早早夭折。即使成活下来的,活到50多岁已经算高龄了。

古人为了延续人口的增长,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如果妻子在生产中因难产不幸身亡,丈夫还可以续弦,再次生儿育女,唯一目的就是传宗接代。这些现实因素逼迫古人必须让闺女早早出嫁,留下足够多的生育时间。

毕竟,在农耕社会里,人多好办事,多生一个人就多一份劳动力,就能多创造一份价值,没有人会拒绝这种做法带来的实惠。

另外,一个家族如果人丁兴旺,预示着这个家族更容易发展壮大起来,所以,让女子早婚、早生、多生,既是家族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

第二,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娘家人都希望女子早早嫁人,免得占用娘家的资源。

古代的生产力水平本身就很低下,耕种、收割全靠人力,如果一个家庭的男丁较少,没有多余劳力,要想养活一大家子老老少少并不容易。食物本来就不多,却有好多张嘴要吃饭,因此,人们只能忍痛割爱。

当女孩长到豆蔻年华,父母亲就会给她物色对象,定下亲事,并促成结婚。一些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甚至还会早早给女儿定下“娃娃亲”,把懵懂无知的女儿早早支使到到婆家去生活。

这样做就是为了不占用娘家人的资源,让其他人可以多吃一口饭。

况且,“男尊女卑”思想在古人心中很普遍,认为姑娘家迟早要嫁出去,迟早会成为别家的人,晚嫁还不如早嫁。早嫁既能了却一桩心事,又能从夫家获取一些彩礼和其它物资,给娘家带来较多好处,何乐而不为不呢?

一些兄弟姐妹较多的家庭,可能还要通过出嫁女儿来补贴兄弟的结婚所需,所以,就更加助长了古人早嫁女儿的决心。

第三,古代法律规定,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出嫁,否则就会受到处罚。

古代由于战争比较频繁,在令兵器时代,人多势众的一方,往往会占据作战的主动权。所以,会有大量青年男子被征召从军,来提升战力,在短兵相接的战场,士兵的死伤也很大。

为了有效补充人口数量,也为了有兵源所用,因此,历朝历代把男婚女嫁的年龄都明确写在了律法之中,人人必须遵守。

《周礼》里《地官·媒民》记载了一条小故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这是周朝官方在每年仲春时节为单身男女提供的一次交往活动,跟今天的相亲活动类似,希望单身男女去郊外借助踏春的名义来相互认识,并促成姻缘。这项活动由官方强制执行,如果符合条件的男女不去参加聚会,会受到处罚。

《礼记·内则》里写道,周、秦、汉等朝代的男婚女嫁年龄大多为男方20岁,女方15岁。

《晋书·武帝纪》记载了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颁布的一条诏令,写道: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大意为,女子长到17岁,父母如果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会找一个“剩男”把她娶走。

唐朝时,男婚女嫁的年龄进一步缩短,男子为15岁,女子为13岁。

《宋书·周朗传》有这样一句话: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说女子如果超过15岁还没有嫁人,就会连带家人受到处罚。

明清时期同样规定男女需在15岁左右完成终身大事,否则,有可能面临严厉的惩罚。

古代这样做,根本原因是人口太少了,若不增加不利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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