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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1月1日起陆续放寒假 期

时间:2023-06-07 1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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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1月1日起陆续放寒假 期

12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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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市教育局发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市实际,小学自1月1日起放假;初中、高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于放假时间不晚于1月5日;高中毕业年级放假时间不晚于1月15日;幼儿园放假时间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统一安排寒假时间 期末开“线上家长会”

《通知》指出,中小学校开学时间为3月1日(高中毕业学年开学时间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教职工提前一周返校,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如需调整放假时间,要在寒假开始前将放假、开学时间报牡丹江市教育局备案。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对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进行调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各地各校要时刻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市教育局指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召开线上期末总结大会,组织召开期末线上家长会,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寒假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补课班、辅导班;应有计划地设计好学生寒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坚持每日健康打卡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寒假实施方案,引导教师充分利用假期调整身心,提高素养;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研读经典书籍、观看励志电影、学唱红色歌曲、坚持体育锻炼、丰富假期生活,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小学生每天参加劳动实践时间不少于0.5小时,中学生不少于1小时。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园)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无必要不外出,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开学前第14天主动报告行程和体温。如出现疫情要按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主动配合、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挥和处置。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下发《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执行。

禁止线上线下“乱补课” 廉洁自律过“两节”

市教育局强调,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禁止在放假期间以线上、线下等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补课或统一组织上自习,禁止违反“三不”原则(不强迫、不上课、不收费)组织学生自习,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的“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此外,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要求,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禁干部教师利用节日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有上述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171857, 电子邮箱为mdjjyjxf@。

首席记者:李昕

编 辑:臧 淼

审 核:臧 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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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教育局发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1月1日起陆续放寒假,期末家长会“线上”开》

市教育局发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1月1日起陆续放寒假 期末家长会“线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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