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潼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左俊主持召开第16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潼关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会议指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是硬任务、硬要求,要牢记“国之大者”,坚持新发展理念,端正态度,紧盯问题,提高效率,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各镇(办)、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找准路径,切实提升整改工作的精准性。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结合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整改,立说立行、快速整改,标本兼治、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常态整改”的原则,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要夯实责任,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抓手,确保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真正让生态成为推动潼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鲜明底色。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_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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