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党委,社区服务中心党委,旗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库中区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用文艺形式讴歌党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展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和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生活面貌,不断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营造“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团结奋进、开创新局”的浓厚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征集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的文艺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主题
文艺作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要求内容健康、贴近生活,富有时代感、充满正能量。通过有筋骨、有温度的文艺作品,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三、征稿范围
旗内外文艺爱好者、各文艺家协会会员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作品不予评审。
四、作品要求
1.文学作品:题材不限(内容紧扣活动主题),字数不限,作品须为作者原创,文责自负,每人不超过3篇。蒙文作品字体必须用蒙科立字体。
2.书法作品:作品字体不限,草书、篆书、蒙文书法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3.摄影作品:要求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每人投稿不多于3幅(组),组照每组限4-6张。摄影作品要求拍摄真实,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作者应保证作品为原图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4.绘画作品:报送图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1M以上,同时留存好底稿以备后期展览。
5.音视频作品:依具体情况报送脚本以及音频或视频,音频文件为wav或mp3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大小不超过15M。
五、其他事项
1.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应内容完整,不符合作品形式及要求,缺少必要材料,不予参评。
3.严禁剽窃、抄袭,如有版权争议,由作者承担责任。
六、作品评审奖励
1.旗委宣传部将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制定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于9月下旬进行评审评奖。
2.本次活动所有来稿均不退回,优秀作品将在“印象库伦”微信公众号展播,并择优向区、市相关文艺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推荐发表。书法、美术、摄影、民间艺术等作品将在安代博物馆集中展览。
七、作品报送方式
作品一律使用电子稿件,发送至库伦旗委宣传部文艺组邮箱,作品与送件表打包发送,作品的文件名均按“作品类别+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党政综合楼宣传部203文化文艺组
联 系 人 :胡晓莉
原标题:《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