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4月2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028),于5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032),于8月21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041)。
根据公司于4月2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监事仓华强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仓华强先生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仓华强先生未实施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仓华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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