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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边塞诗人岑参的诗中 感受盛唐时西域安西都护府环境

时间:2019-10-13 16: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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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边塞诗人岑参的诗中 感受盛唐时西域安西都护府环境

岑参是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进士,曾随高仙芝到安西、武威,后又往来于北庭、轮台间,其诗长于七言歌行。所作题材广泛,善于描绘塞上风光和战争景象;气势豪迈,情辞慷慨,语言变化自如。与高适齐名,并称“高岑”,同为盛唐边塞诗派的代表。

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年)当时岑参担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判官。这期间,封常清曾几次出兵作战,《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就是岑参为封常清出兵西征而创作的送行诗。

《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题目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走马川行,一部分是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行字代表一种诗体,岑参最为擅长,是从汉魏六朝乐府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古体诗,音节格律都自由流畅,给人一种放言长歌行云流水的感觉,就是走马川放歌。第二部分,奉送封大夫,封大夫是唐朝西域名将封常清,因为官封御史大夫所以称为封大夫。这个人一生经历非常传奇,他原本是蒲州人,就是现在的山西人,从小父母双亡被外祖父抚养。外祖父犯罪被流放到安西充军,担任胡城(今哈萨克斯坦)南门的守军,所以封常青其实是西域长大的人。此人虽然生长在西域,但是没能长成胡人一样结实的身板,按照史书记载,封常清又瘦又小,一只眼睛还有毛病还跛脚,那这样的人在崇尚军功的边疆地区其实很难生存。封常清软磨硬泡,好不容易才在当时的安西四镇都知兵马使高仙芝的手下当了一个小参谋,一点都不受重视。有一次高仙芝出征,封常清在幕府之中,悄悄的就写好了告捷文书,把高仙芝怎么谋,怎么打,何时停,何时走,写得清清楚楚,比高仙芝自己讲还要明白。高仙芝还因此被上级大大的表扬了一番,从此之后封常清就脱颖而出,一直当到了安西四镇节度使,御史大夫。对于岑参这样渴望建功立业的文人来讲,相当有吸引力。天宝13载,岑参有机会进入封常清的幕府,给封常清当判官,那真是粉丝见偶像,内心相当激动,情绪也非常的昂扬。封常清要出师西征,作为下属的岑参写诗送行。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和李白“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一样的句式,李白写的是滚滚黄河,而岑参写的是漫漫黄沙。走马川一般认为左末河,也就是今天新疆的车尔臣河,那他的位置在塔里木盆地南边,而雪海则在天山主峰与伊克赛湖之间,因为常年积雪所以叫雪海,车儿臣河在塔里木盆地南边,天山在塔里木盆地北边,这样一来走马川和雪海之间的距离差不多有1000公里,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沿着走马船走到雪海边。有一种解释说,走马川并不是左末河,而是雪海旁边的一条河沟,或者就是一道平川,那这样一来走马川行雪海边就是走马川蜿蜒在雪海的旁边。很显然这应该是诗人眼中的实景呈现,而不是遥想千里之外。

平沙莽莽黄入天。沙漠上的猎猎长风,一望无际的沙海上,狂风呼啸,大风把黄沙卷到天上,犹如一条黄龙遮天蔽日。接下来三句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这是从白天写到夜晚,从风色写到风声,从天上写到地下。深秋之夜颜色已经看不到了,这个时候声音登场,轮台九月风夜吼,一个吼字何等狂暴何等惊心动魄。怒吼的狂风把斗大的碎石都卷了起来,让它们随着风势满地乱滚,这样的力量是何等恐怖。天上黄沙莽莽,地下飞沙走石,这不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那样宁静的沙漠,这是一个狰狞的能够吃人的沙漠。

当然最酷烈的环境也有最凶恶的敌人,接下来三句,敌人登场了。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这里的敌人代指当时唐朝的头号敌人也是封大夫此刻征讨的敌人吐蕃。秋天一向是游牧民族南下的大好时机,此刻吐蕃人的马吃了一夏天的草养得膘肥体壮,他们正跃马扬鞭滚滚而来。金山(新疆博格多山以西)腾起了一片烟尘,烟尘就是警报,强敌进犯唐朝岂能坐视不管。封将军顶着狂风率军出征了,这一句汉家大将西出师,以汉比唐写得雍容大气,风大将军英勇无畏,为国解忧的形象跃然纸上。

接下来下三句,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这三句诗写夜间行军的样子,士气饱满,军容严整,斗志昂扬。将军金甲夜不脱,这是将军以身作则,马不停蹄的往前线赶。军队衔枚疾走,悄无声息,只听见兵器相互碰撞发出的轻微声响,这是何等严整的军容。风头如刀面如割,既呼应了前面对大风的描写,又凸显出将士们的坚韧与顽强,真是绘声绘色,让人如临其境。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从人写到马,从行军写到幕府,所谓马毛带雪,战马驰骋,汗水蒸腾,可是天又那么冷,汗刚一出来就结成了霜,看起来就像雪一样。不就是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马的鬃毛剪出五个花瓣,这也是宝马的代名词,李白《将进酒》中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也是这种宝马。很快马的鬃毛上就结成了一层冰霜,岑参写了将军,写了战士,写了战马,他们都在寒风中奋力前行。幕中草檄砚水凝,原来不光是行军的人,身在幕府的人也没闲着,他正在起草檄文,可是天太冷了,连砚台里的墨都冻住了。后方的幕府也不容易,人也罢马也罢,都在寒风中受苦,可是整首诗却看不出一丝苦涩,相反艰苦卓绝的环境正反衬着这支军队精神的昂扬,把安西都护府的铁军表现的淋漓尽致,有这样的军队何愁战斗不胜。

最后三句也就顺理成章了,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这样英勇的军队,敌人当然会闻风丧胆落荒而逃,所以我就在幕府所在地的车师西门遥望着,等待大军凯旋。整首诗完全没有写到战争场面,只写了出师,干净利落,因为把军队的精气神都写足了,所以谁都不怀疑胜利一定属于这支军队。

整首诗写景奇特,音调铿锵。读者一看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都会觉得毛骨悚然。看到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谁不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仔细推敲又会觉得确实如此,进而会产生一种身临其境之感。这首诗最独特的地方莫过于前两句,之后就是三句一小节,三句一转韵,而在每一个小节之内则是句句都押韵,这样一来节奏就特别的铿锵,声调也特别的激越,你只要把它读出来,就好像听着进行曲。自然而然地被诗人的情绪带动。岑参两次远赴西北边陲,随着军队一路走到中亚,他见过太多别人没见过的景象,所以他的边塞是真的,边塞是活的边塞,不是想出来的边塞。这个地方确实和内地不一样,他不是小桥流水的江南,不是平林漠漠的中原,她就是一个神奇的边疆。他写出了唐朝最为奇丽豪迈的边塞诗,这首《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和另一首《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一首写雪一首写风,鬼斧神工,堪称双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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