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银保监复〔〕243号
安盛天平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安盛天平财产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邢台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安盛天平保〔〕61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南路328号甲骨文大厦四层”变更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南路190号”。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邢台银保监分局
10月2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